江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严查腐败

发布时间: 2016-01-18 信息来源: 字体:[ ]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组织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近日发布的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对“十三五”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措施提出了全面完整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的工作要求,我省对贫困标准、帮扶对象、帮扶重点片区作了调整,在主要工作措施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精准扶贫是我省多年来脱贫帮扶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意见》用1个篇章7个小节共2600多字作了专门论述,精准扶贫被提到更高的高度,而且内涵更加丰富。要求通过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确保让每位低收入者与全省人民一起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是各地扶贫最常见最普遍的做法。记者了解到,全省各地遵循“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工作思路,创造出很多精准扶贫的成功案例:泗洪县垫湖村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带头发展“三来一加”创业项目,帮助230多名低收入劳动力和留守妇女就地就业;泗阳县郝桥村108户低收入户免费领到短毛母白山羊216只,几年后存栏达1012只,每年户均增收6000元左右……这些村短短几年旧貌换新颜,有的甚至成了经济强村,靠的就是因地制宜,精准扶贫。

  《意见》对发展特色产业中如何做到精准扶贫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支持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积极培育经济薄弱地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强化其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低收入农户分享增值收益。

  转移就业脱贫、资产收益脱贫也是一条可靠、稳固的脱贫帮扶途径。《意见》要求对低收入农户特殊困难劳动力,实施政府购岗扶持就业;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村组建劳务合作社,承接各类公益性服务项目,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经济薄弱地区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当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

  省委驻淮安市淮阴区帮扶工作队在刘老庄乡实施的农户屋顶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就是这样一个成功典型。去年,省委驻淮阴区帮扶工作队筹资帮建两个农户屋顶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正式运营后,年收益近200万元,且收益可持续25年。省帮扶工作队在分配上向低收入农户倾斜,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直接现金资助等形式,把60%收益用于帮扶低收入农户,其余40%部分用于统筹发展村集体经济,直接受益的农户达200多户。

  有些贫困户家里没有年轻劳动力,有的贫困农户长期生病,还有的身体有残疾等。对于这样的贫困农户,需要实行救助式扶贫。《意见》从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低保扶贫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加强教育支持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低收入农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低收入人口大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施经济薄弱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低收入农户,《意见》明确要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强化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意见》还要求,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定期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立低收入人口脱贫认定机制,已实现脱贫的,两年内继续享受原扶持政策,巩固脱贫成果。